纳入了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医保医用耗材支付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并将于9月30日起执行。其中,备受关注的人工耳蜗成为新增条目,纳入医保乙类支付,支付标准为155395元,在155395元支付标准以内部分可由参保人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分担,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则由参保人自付。
除了江西,目前包括辽宁、吉林、河南等省份也已将人工耳蜗列入医保报销范围,安徽新农合和山东职工医保也已经纳入人工耳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