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保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财政部管理的事业单位,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不明确行政级别。理事长作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班的班长,负责按照其管理权限,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职责范围内,代表理事会行使职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制定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策略并组织实施;选择并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对社保基金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确保资产安全;及时、足额收取社保基金收益;及时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状况;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授权,监督、检查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负责社保基金投资运营情况的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