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江和平协定》,又称《国内和平协定》,是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在1949年4月13日签署的一份协议。
当时,人民解放军在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取得了重大胜利,横扫长江以北地区。为了争取和平,减少战争对人民的伤害,中国共产党决定与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
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双方同意停止敌对行动,实行停火;
2. 国民党及其军队退出长江以南地区,接受共产党的改编;
3. 国民党释放政治犯,保障人民自由权利;
4. 双方共同努力,实现国家统一,建立民主联合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