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级残疾是指重度残疾,是指生活不能自理、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的残疾人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7级残疾的标准如下:
1. 双目失明或双眼视力丧失者;
2. 两耳听力丧失或听力损失达到90分贝以上者;
3. 四肢瘫或上肢功能完全丧失、下肢功能完全丧失或双下肢截肢者;
4. 重度运动障碍、重度智力障碍、重度语言障碍、重度自闭症者;
5. 全身瘫痪、不能自主进食、不能自主呼吸、不能自主排泄者;
6. 其他严重的神经系统、精神障碍或身体残疾,生活自理能力极度受限,需要他人长期照护或监护的残疾人。
需要注意的是,残疾等级的评定是由残疾人联合会或者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评定的,评定结果应该经过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