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物保管费用的承担问题,实际上在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这意味着,质权人不仅要确保质押物的安全,还要承担因保管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果质权人因保管不善导致质押物毁损、灭失,他还需要对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质押物的保管费用应由质权人承担。当然,如果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有其他的合同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保管费用的承担问题。
总之,在一般情况下,质押物的保管费用应由质权人承担,这是法律赋予质权人的义务,也是对出质人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