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科研、学术方面无不良诚信问题;
2、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
3、国家规定有职业(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4、申报的职称系列或专业有基本工作量要求的(如教师课时量、医生门诊量等)须符合相应要求;
5、身体健康,能履行正常的岗位职责;
6、经本专业2名取得正高级职称5年以上的专家实名举荐(援外援藏人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