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中的支委委员是党内职务,不与行政职务挂钩,没有行政级别。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支部中的支委委员,是为更好的行驶党支部的职能,更好的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而设立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