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文或商业信函中,“特此函”和“函至”可以都使用,但它们的使用场合略有不同。“特此函”一般用于正式信函的开头,表示这是一封正式的信件,一般会放在信纸的开头,随后紧接着写明收信人姓名和地址。
“函至”一般用于正式信函的结尾,表示信函的主旨已经阐明,希望收信人能够积极地回复。因此,在语义上,“特此函”和“函至”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