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加入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
因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公共事业单位的且受法律、法规、政策的严格监管和限制,其中规定了不准私营化、不得担任公司法人股东、不得兼职等等。
同时,合伙企业作为私营企业,也需要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所以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入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就会涉嫌违规行为。
所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可以作为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