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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区别
时间:2025-04-14 02:15:30
答案

一、所有权属性分别:

1、林木所有权权利人能够是个人,也能够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林地所有权主要隶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

二、概念分别:

1、林木所有权是指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罚权。使用权是指根据合同或有关限定,使用他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力;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也不是所有权中的使用权能,而是从所有权中分散出来的由非所有人行使的权能。

2、林地所有权也称林权,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法律确认的对森林、林地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森林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以及对林地的使用权。中国森林主要隶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厂矿、农场、牧场等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地方种植的树木,归种植单位所有。全民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按照国家限定支配林木收益。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集体所有。农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和集体组织指定的地方种植的树木,归农民个人所有。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承包合同另有限定的,按照合同限定执行。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山林树木,或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以及其他部门、单位的林木,由县或县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书,登记造册,确定和保障其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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