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运输机场批复的流程主要包括:
1.申请机场建设许可:申请人应向负责机场建设许可审批的省级民航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须包括机场建设计划、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2.审查材料:民航局审查机场建设许可申请材料,核实申请书内容;
3.现场考察:民航局派出专家对机场建设现场进行考察,审查机场建设现场情况;
4.出具审批意见:根据考核结果,民航局出具审批意见,包括审批结论、审批条件等;
5.审批批复:民航局出具审批批复文件,确认机场建设许可获得批准;
6.发放许可证:民航局向申请人发放机场建设许可证,以正式获得机场建设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