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投权益法和成本法是公司在进行参股企业的投资决策时,所使用的两种不同的会计方法。这两种方法在账务处理方面存在以下区别:
会计确认时点不同:长投权益法是根据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程度,以及股份持有比例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合并,并根据持有的股份计算出所持股份所占比例,在其它公司财务报表中提供相关信息;而成本法则是将所持有的股份看做固定资产,并在报表中记录初始获取成本。
利润分配处理不同:长投权益法中,被投资企业的利润按照股权比例计入自身财务报表,即投资公司可以从拥有的股份中获取与其相应的利润份额,并对其事后调整;而成本法则需要将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从所持有的成本中扣除,仅将红利或分红作为投资收益计入收入。
记录方式不同:长投权益法则是记录向被投资企业投资的股份所占比例,并每年调整该比例;而成本法需要记录股份的原始成本以及折旧等相关费用。
总体而言,长投权益法强调控制程度和股份持有比例,主要关注被投资企业的运营情况及其对母公司产生的影响;而成本法则主要着眼于所持有股份的账面价值,并重点考虑分红、赎回等资本操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