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得特病资格:
1.申报:参保人员办理特殊疾病应向区县医保中心或医保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申报。
所需资料:
⑴《重庆市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申请表》;
⑵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
⑶本人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
2.诊断:区县医保中心或医保局每月组织诊断医疗机构和申报人员集中开展检查诊断工作。诊断医院成立的特殊疾病诊断工作组负责特殊疾病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区县医保中心或医保局对合格的人员纳入特殊疾病进行管理并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对不合格的,将申报资料和《重庆市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申请表》退还申报人。
所需资料:本人的病史资料或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含检查原始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