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机关是公务员,是参公事业编制。
在行政设置上,市级应急管理局为正处级,县应急管理局为正科。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局人员,以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班底,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根据职能划转整合安置人员,原公务员继续保持行政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