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70岁以上看病的规定,主要包括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大方面。
在门诊报销方面,70周岁以上的老人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有所不同,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特别的是,在村卫生室就诊,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并且这部分不计入起付线。
在住院报销方面,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
另外,上海还对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进行了调整,70周岁以上的老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从原来的85%调整为9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从75%调整为8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从65%调整为70%。
此外,对于退休人员,一年内门诊急诊就医或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先用医保卡里的钱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自负超过标准后,69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在各级医疗机构的门诊急诊费用由附加基金按不同比例支付,而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则享有更高的支付比例。
总的来说,上海对于70岁以上老人的看病规定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照顾,旨在通过提高报销比例和调整支付比例,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负担。请注意,具体的报销规定和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动,建议在实际就医前向相关部门或机构咨询最新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