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户口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武汉市居住证、务工证(或经营许可证),到所属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服务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地方,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其入学。
只要班级有学额、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允许随时插班;只要有正当理由,允许随时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