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通知,2024年春节期间(1月1日至2月8日),上海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过节费标准为每人1500元,其中包括节日慰问金和节日物质慰问。对于外来务工人员、退休人员等,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发放。此外,对于定期派驻在上海工作的驻沪机构和国际组织的外籍人员,过节费标准由各自单位按照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