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念提出。
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在1986年提出的一项政策,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九年义务教育由国家法律强制性保障实施,不接受义务教育者会被强制入学;干扰,阻止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者会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