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托运行李或者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每公斤为17计算单位;
2.
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332计算单位;
3.
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4.
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