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自2018年10月1日起,基本工资标准按照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分别不低于2200元/月、2300元/月、2400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工龄工资标准从“政府购岗”人员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工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