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分类划线、分类录取”原则,互不交叉。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3.录取时,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先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化成绩也相同者,则按文化单科成绩高低排序:酒店管理、护理、学前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