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商业登记上面的人一般分为两种角色:公司董事和公司秘书。
1. 公司董事是公司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具有决定公司事务和签署法律文件的权利。
2. 公司秘书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之一,负责处理和公司相关的行政和法律事务,并签署公司的一些法律文件。
因此,香港公司商业登记上列出的人都是有权签字的。根据香港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和公司秘书都可以代表公司签署注册登记相关的文件,例如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同时,根据具体的职业责任和工作范畴,他们也可以在其他相关文件上签字。如果存在多名公司董事或秘书,必须在文件上标明由哪些人签署,且必须得到所有人的签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