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接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又称为“本企业工龄”。这个概念在1987年有所变化,其范围不再仅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
如果职工曾离职,离职以前的工作时间除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通常从最后一次回到本单位工作之日开始计算连续工龄。对于职工在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经过组织调动,或者因单位合并及改组等原因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连续工作的情况,其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的一个主要作用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用来作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依据。具体来说,如果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双方有续签合同的意愿,劳动者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后,没有重大理由,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至于体检与接续工龄的关系,可能是某些单位或行业在考虑工龄接续时,要求员工提供体检报告,以确保员工的身体状况符合工作要求,能够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从而保持工龄的连续性。但具体的要求和做法可能因单位和行业而异,建议咨询相关单位或部门了解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