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行政公章的刻制须经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审批,然后由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到公安局登记备案,由公安局开出证明后,到指定的单位刻制;
(2)其他印章的刻制,可由用印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印章管理部门到公安机关办理手续,并到指定单位统一刻制。
2.印章启用风险的防范措施
(1)印章刻制后,印章管理部门应做好新印章戳记,并留存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下发正式启用文件,明确印章发放单位、适用范围及使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