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的家电补贴标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家电下乡补贴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家电下乡补贴:
补贴对象:具有安徽省农业户口的居民。
补贴比例:国家财政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产品范围: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家电产品。
最高限价:彩电2000元、冰箱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
购买限制:每户对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即最多可购买四台补贴类家电。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补贴标准: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设最高补贴限额,如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300元/台等。
实施时间:自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此外,还有针对特定活动的家电消费补贴,如2023年8月12日开始的110万元家电消费补贴,每满1000元可补贴100元,补贴上限5000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