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代表资格意味着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因特定原因而丧失其代表资格。
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迁出或调离本行政区域、辞职被接受、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被罢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等。一旦代表资格被终止,该代表将不再享有代表权利和义务。如果代表资格被终止后,该人重新获得代表资格,这通常是通过选举实现的,而不是原有代表资格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