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 offer和full offer是指工作招聘过程中的两种不同类型的职位提议。具体区别如下:
1. Con offer(条件职位提议):这是一种临时性的职位提议,通常是在候选人与雇主之间的谈判中提出的。在此类提议中,雇主会根据候选人的经验、技能和背景设定一系列条件,例如薪资、福利、工作时间、休假等,并等待候选人对这些条件进行接受或拒绝的决定。如果候选人接受了这个条件职位提议,雇主可能会将其转化为Full offer。
2. Full offer(全职位提议):全职位提议是指一个雇主正式向候选人提供工作职位的提议。这种提议通常是在经历了面试和筛选过程后提出的,意味着雇主对候选人的背景和技能有较高的认可,并向其提供具体的工作合同或雇佣协议。全职位提议通常涵盖了具体的工作职责、薪资、福利、期限、工作地点以及入职日期等细节。
总的来说,Con offer用于展示雇主对候选人的兴趣,并与其商讨具体的职位条件,而Full offer则是一个正式的工作职位提议,其中包含了具体的雇佣条件和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