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细则有以下几点:
1.起付线: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三级医院1000元。
2.报销比例: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3.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住院费计算,“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但最高支付额不超过2000元。“起付线”以上至3000元的部分按相同比例报销;3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80%报销;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报销。
4.急诊抢救,留院观察所产生的住院费用也可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