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具有以下执法权力: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执法监督和管理;责令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取证、查封、扣押、暂扣违法设施、设备、物品和资料;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罚款;听取、调查有关物业服务企业的申诉或投诉件;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