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基本原则:钟楼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因地制宜、自主实施、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熟一梯加装一梯。
适用范围:本方案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非单一产权的多层住宅。
机构设置:钟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住建局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小组,邹区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钟楼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