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加征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