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离婚后,女方不让男方探望子女的,可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男方有不利于子成长的情节,需要中止探望的,中止探望情形消失后,男方可以书面向法院请求恢复探望;
(2)如果女方无故不让男方行使探望权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行使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