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临聘合同并不合理。
首先,五年时间已足够试用期期限,单位应当依据公务员法等法律规定予以正式任用。
其次,签订临聘合同风险较大,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合同到期后无法续签或解除,造成就业压力。
同样情况下,建议考虑其他途径,如公开招聘或内部竞聘等。
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个人的职业发展和稳定性,同时也符合规范化用人和人才选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