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后,当事人会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1条的规定,起诉状副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送达被告,其他诉讼文书应当在二个月内送达。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否则法院可以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