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并不属于国家行为,而是地方行政法规,不属于国家法律规范范畴,是由行政指令发展而来。主要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该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这也意味着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对烟花爆竹的燃放进行管理和限制。
虽然部分地区已经实施了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但是这并不代表全国范围内都实行了这一政策。在实践中,各地政府会根据当地的情况和需要进行决策,因此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