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战国:属楚。
- 秦:置黔中、长沙两郡。
- 西汉:属荆州,辖武陵郡、桂阳郡、零陵郡和长沙国。
- 东汉:恢复原名。
- 三国:属荆州,分10郡。
- 西晋:改设9郡。
- 东晋:分属荆州、湘州、江州。
- 南北朝:州、郡几经变动,隋统一全国后,实行裁州并县政策,改州、郡、县三级为郡、县二级制,湖南境内分8郡。
- 唐:复改郡为州。
- 宋:分属荆湖南路和荆湖北路。
- 元:建立省制,属湖广行省。
- 明:属湖广布政使司。
- 清康熙三年:置湖南布政使司,始称湖南省。
- 中华民国元年:废除府、厅、州,保留道、县两级,并改变部分县名。
- 民国29年:湖南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各区辖6-10县不等。
- 1949年8月:湖南和平解放,随后建立10个专员公署,分管77个县。
- 1950年1月:成立湘西行政公署,辖沅陵、会同、永顺3个公署。
- 1977年底:全省共设10个地区(行政公署)、1个自治州、1个特区、3个地级市、7个县级市、86个县、4个自治县、13个市辖区。
- 改革开放以后:至1989年,全省辖8个地级市、5个地区、1个自治州,17个县级市、71个县、7个自治县、30个市辖区,621个镇、2807个乡(含79个民族乡)。
- 2005年:全省设13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设16个县级市、72个县(其中7个自治县)、34个市辖区,计122个县级行政建制;设8个县辖区;设221个街道办事处、1097个镇、1228个乡、98个民族乡。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辖13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共14个地级行政区划;辖67个县(其中7个自治县)、19个县级市、36个市辖区,共122个县级行政区划;辖422个街道办事处、1134个镇、388个乡(其中83个民族乡),共1944个乡级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