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的规定,个人可以在缴纳社保满一年后申请社保转“灵活就业”身份,而转换后的最短期限为一个月起。转换前必须在社保局注册为失业人员并离开原单位。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缴纳社保,其缴费基数可根据自身实际经营状况自主选择,并且需要开具商业保险或户外勤务证明材料。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市级医保时,不能够享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附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