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慢病后,确实需要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诊疗和购药。这是因为慢病认定成功后,会指定一个或几个定点医院,以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并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患者需携带相关证件到定点医院办理就诊卡,并在慢性病门诊开具用药处方,然后在门诊收费窗口结算医疗费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指定医院的选择也是有一定讲究的,通常一级、二级、三级的医疗机构各一家,以满足不同层级的就医需求。同时,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在服务质量和费用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选择定点医院时,患者也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或在指定的慢性病药房购买药品,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因此,办理慢病后,患者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办理慢病后,患者确实需要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诊疗和购药,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同时,患者也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充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