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规定,佛山市参保职工缴费年限为至少连续缴费15年,即参保职工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5年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保险待遇。如果职工缴费不足15年,将不能享受社会医保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