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规范》,北京集体户口配偶子女随迁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夫妻双方均为本市集体户口,且双方结婚满10年;
2. 投靠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人员;
3. 投靠人年龄需年满45周岁;
4. 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投靠人需满足相应的年龄要求,年龄越大,要求的时间越长。例如,投靠人年龄在45周岁至55周岁之间,需要满足5年的结婚要求;投靠人年龄超过55周岁,结婚需满足2年。
在办理北京集体户口配偶子女随迁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派出所的要求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