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整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质。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30512-2014
禁用物质的范围
本标准中要求禁止使用的物质特指以下六种物质:
a)铅或其化合物;
b)示或其化合物;
c)俑或其化合物;
d)六价倍;
e)多澳联苯CPBBs);
0多澳联苯醋CPBDEs)。
4.2禁用物质的含量限值
除附录A中规定的在一定期限内豁免的汽车零部件和材料外,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每一均质材料中的铅、最、六价铭、多澳联苯CPBBs)、多澳二苯酷CPBDEs)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0.1%,锚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0.01%。
GB/T3051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