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职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在30日内上报事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情况下,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这个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工伤备案没有明确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但在实际操作中,参保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填报《工伤事故快报表》并报送社保中心基金征缴科,死亡及重大事故需在24小时内上报。这样做可以确保职工及时得到相应的医疗和赔偿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