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确认档案丢失,需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高中开具学籍材料,其中包括高考材料、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组织档案等资料;毕业生在确保每份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将补办好的材料交至大学档案管理处密封。
档案补办成功后,毕业生应及时将档案交至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