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