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众场所,指公路、广场、公园、商场、车站、码头、机场、影剧院、饭店、娱乐场所、展览馆等人员聚集场所。
2.如在公众场所出现不雅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罚标准为警告或者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元以下;情节较重的,可以罚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3.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共场所中的人员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的管理规定,不得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反公共道德及其他不文明行为,否则将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