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持“住院病历、相关检查单、诊断证明、出院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或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交至医保定点医院结算中心四号窗口(慢病窗口)审核——审核通过——工作人员打电话来院签字(签鉴定表)——找相关医生签字——将鉴定表交回到四号窗口工作人员——20个工作日内可完成系统上传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