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项目管理与监理在职责、时间、监督范围以及监督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
职责不同:
全过程项目管理主要职责是对整个项目进行计划、组织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并满足客户需求。
监理的主要职责是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都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时间不同:
全过程项目管理跨越整个项目生命周期,从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
监理主要集中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测试、验收。
监督范围不同:
全过程项目管理涉及到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计划、预算、风险、变更管理等。
监理主要监督施工质量、进度和费用。
监督方式不同:
全过程项目管理主要通过计划、协调和沟通来监督项目。
监理则是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来监督项目。
服务性质和服务范围不同:
工程监理是一种强制实施的制度,定位于工程施工阶段。
全过程项目管理可以覆盖项目策划决策、建设实施(设计、施工)的全过程。
服务侧重点不同:
工程监理单位中心任务是目标控制。
全过程项目管理能够从项目策划决策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化的项目管理服务,更有利于实现工程项目的全寿命期、全过程管理。